“敬香”敛钱依旧收费项目混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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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08:2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4月29日A22版刊发了《大明文化村如此收费游客恼》一文后,近日,本报连续接到读者来电,反映大明文化村依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违法活动。昨天下午,记者再次前往汤山的大明文化村暗访,发现大明文化村以“敬香”为名的“敛钱”活动依旧,景区内小景点收费混乱,游客对此忿忿不平。 当天下午2:30,记者在大明文化村的观音堂景点看到,一名穿白绸衣的中年妇女给
记者在现场采访发现,景区内的小景点也违规收费,下午3:00左右,一对年轻游客在“金陵镖局”游玩,被当场收去2元的“借物拍照”费,收费的人指着告示牌说“这是经过批准的”。但这位游客告诉记者,进了“镖局”里面拍照就是“借物”,就交钱,实在说不过去。记者仔细观察了“镖局”内外的两个告示牌,门外的告示牌上“借景拍照”已被涂抹,里面的告示牌上“借物拍照”却是特地描出的。显然这个收费项目是用了障眼法来迷惑游客,达到乱收费的目的。 大明文化村为何置社会舆论而不顾?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对此将持何种态度?本报将予以跟踪报道。(姥海峰李定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