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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货不得虚构原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4日09:3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5月3日讯(记者魏传强)促销商品能够自由退换,打折商品不得虚构原价,商家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由侵害消费者权益……记者今天从济南市贸易服务局获悉,旨在规范商家促销行为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出台,年内实施,这将给商家促销戴上“金箍”。

  据了解,该《草案》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宣传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
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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