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者须防有害物 水果肉类土壤等禁携带回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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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5日08:41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通讯员韦万春)近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宁机场办事处从入境旅客携带的番石榴、莲雾水果中,检出水果的“头号杀手”——桔小实蝇共5头,其中从番石榴中检出桔小实蝇为南宁机场口岸首次检出,检验检疫人员对水果进行了销毁处理。 4月28日,广西检验检疫局南宁机场办事处在对香港—南宁国际航班进行检查
为防止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检验检疫人员立即将染疫的水果进行了焚烧销毁处理。同时,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近期截留入境旅客携带的22批次、共31.6公斤、价值近1万元人民币的禁止进境的动物产品进行了集中焚化销毁处理,其中包括境外香肠、腊肉等偶蹄动物产品和鲜龙虾、生蚝肉等水生动物产品。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境旅游者,从国外旅游入境回国时,禁止携带的物品有:人血及其制品(血清白蛋白除外);水果及其茄子、辣椒、番茄;动物尸体及标本;土壤;动植物病原体、昆虫及其它生物及生物制品;活动物(猫、犬除外)及精液、卵子、胚胎等动物遗传物质;蛋、皮张、蹄骨角类、油脂类、脏器、肉类及其制品等。 允许携带但须办理检疫审批许可证、输出国相关检疫证明和申请检验检疫的物品有:因科研等特殊需要特许进口的人类血液、血制品、生物制品及人体组织;鲜花、切花、干花;植物性样本、展品、标本;干果、干菜、腌制菜、冷冻菜;种子、苗木及其化繁殖材料、烟叶;非种用粮谷、豆类;竹、藤、柳、草制品;猫、犬等宠物(应有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书)。编辑:杨东作者:韦万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