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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本月13日至15日六区小学入学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越秀区七类住户可享受地段生待遇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广州市越秀、天河、海珠、黄埔、白云等区2006年小学招生工作政策近日发布,连串时间表分别为:报名时间为5月13日-15日,6月9日学生领取《新生注册通知书》,6月17日-18日到录取学校注册。今年越秀区规定凡属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房住户、随祖辈居住户、不完全房产户的适龄儿童入学,先到地段对口小学办理登记手
续。荔湾区小学招生时间同上,相关政策不日出台。

  今年越秀区规定,对具有本地段户口的新住户、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房住户、随祖辈居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学位安排,按如下办法执行———

  新住户:对在2006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且符合地段生界定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能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示的不得迁入的证明以及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父母的实居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且该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由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租住户:对手续完备的租住房管局和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对手续完备的租住私人房屋,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拆迁户: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越秀辖内的临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

  二手房住户:对手续完备,已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如在同一住宅单元以往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享受地段生待遇。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祖辈家或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独立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统筹安排学位。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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