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商场内持玻璃割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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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0:31 新京报 | |||||||||
为商场内一餐饮中心董事,称与商场有经济纠纷 本报讯(记者龙婧)昨日下午2时20分左右,一男子在朝阳安贞某商厦地下一层飞特餐饮中心内割腕,被送往安贞医院后脱离危险。家属称,男子是餐饮中心的投资人之一,割腕是因为跟商场有经济纠纷。商场对此表示,割腕是男子个人行为。
昨日下午,顾客崔先生称,下午2点20分左右,他听见有人喊救命,随后,大家都围了过去,只见一名30多岁的男子被一女子从飞特餐饮中心里搀扶出来,一只胳膊捂在胸前,衬衣上全是血。 据飞特餐饮中心员工说,割腕的是董事解某。他们店从去年和商厦有经济纠纷,双方协调了很久也没有解决。董事割腕前,把他们全部赶了出去,说要自己一个人静一静。2分钟后,解某妻子进去看,发现丈夫用一块玻璃割腕。 昨日下午4时,安贞医院急救中心,解某正在接受医生为其伤口缝合,他的左手腕被割开了10余厘米长的口子。 飞特餐饮中心董事长夫人柯女士证实解某为餐饮中心投资人之一。柯女士称,他们跟商厦签了合同,以每月10万的租金租下600平方米的地方做餐饮。去年5月,商厦把其中200米租给了屈臣氏开超市,而他们的合同要2009年才到期。去年6月起,他们开始与商场协商,但一直无果。 “现在还处于协商期间,一切都可以商量。”商厦办公室主任王某承认,商厦是将餐饮中心的部分店面的部分租给屈臣氏,但她认为,割腕应该算男子个人行为,与商场并没有关系,解某这样做太过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