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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者方能配戴隐形眼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0:37 新京报

  眼科专家呼吁配戴隐型眼镜每半年应接受复查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前日,国内眼科专家在京发起“隐形眼镜与眼表健康学术研讨”,强调只有健康的眼睛才可以考虑配戴隐形眼镜,感冒、发烧、青光眼、慢性泪囊炎、结膜炎、角膜溃疡、甲亢等疾病患者,还有眼睛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都不适合配戴隐形眼镜。

  专家呼吁眼镜店应不断提高验配水平,指导消费者正确清洁和护理隐形眼镜,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眼睛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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