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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保姆没想到雇了个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7:0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要露滋)通过家政公司请的保姆,刚干了一天便不辞而别,和保姆一起消失的还有雇主家3000多元的财物。昨日上午,家住西安市高新区的王女士,再次来到位于小寨的荣誉老年人家政公司。前一次与家政公司交涉无果后,她已就“保姆偷盗”一事向派出所报了案。昨日,她到家政公司,是希望找到一些帮助警方破案的线索。

  王女士说,大约两个月前,她在这家家政公司登记请保姆,5月4日,公司工作人员
打电话给她,说有一个比较合适的人选,让她去看看。到公司后,工作人员指着办公室里一名30多岁的妇女说,她已经干保姆好多年了,很有经验。听公司人这么说,王女士再没多想什么,便把保姆带回了家。

  5月5日早晨6时30分许,王女士发现保姆张某不在家,以为张某买菜没回来,谁知等到10点钟,还没有见人。感觉不对劲,王女士这才想起看看家里有没有丢东西,经查看,发现抽屉里价值1000多元的首饰、1000多元现金及几百元的化妆品都不翼而飞。

  事发当天下午,王女士来到家政公司,一位接待她的工作人员称,如果是保姆偷了东西,王女士该到派出所报案,而不是来找公司。昨日,接待王女士的家政公司负责人杨先生态度有了变化,他说,公司介绍过很多保姆,发生这样的事还是第一次,张某来公司时,因自称身份证正在重新办理中,工作人员便根据她携带的户口本,登记了她的姓名和住址,并留下了联系电话。

  随后,杨先生按张某登记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说,她是张某的邻居,确有张某其人,她留的住址也是真的,但张某现在外打工不在家中。杨先生表示,无论如何,公司都将尽力协助警方找到张某。

  律师王家权说,中介公司给王女士介绍保姆已收取中介费,公司应该根据双方协议签订内容,对王女士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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