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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大学生劫杀女邻居将现场伪装成奸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3:42 重庆晨报
法律专业大学生劫杀女邻居将现场伪装成奸杀

  5月7日下午,在沙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刘某与警方心理过招7小时后认输。本报记者鞠芝勤 实习生郑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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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封璟) “不到4天就捉到我,重庆警方确实厉害,我认输!”为帮女友凑找工作的费用,沙区某高校27岁的法律自考生刘某抢劫并杀害女邻居,落网后还和民警心理过招。昨日,犯罪嫌疑人供认其犯罪事实。

  房东果断报案

  4月28日,沙区烈士墓某民房2楼房客发现天花板渗出发臭的液体。房东梁某这才想起,3楼女房客杨某多日不见,梁进入杨某屋里一看,这个身高1.7米的27岁女房客的尸体赤裸在床底并腐烂。梁立即报案。

  沙区公安分局成立以副局长邢强为组长的专案组,走访400余人次,收集各类信息上千条,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

  习惯动作露了馅

  警方通过银行监控录像发现,犯罪嫌疑人4月10日在被害人杨某的账户上取钱,取钱时习惯地耸肩膀,“这个动作好像很眼熟。”原来,4月28日接案时,民警曾找该楼的所有租赁户询问。刘某自称正在睡觉不知情,这是他和警方的首次过招。

  5月2日下午2点,在搜集了足够的线索和证据后,警方在该楼3楼租赁屋内将刘某捉获,发现其耸肩的习惯动作、脸部特征和录像上一模一样。

  伪造杀人现场

  经查,刘某2000年从吉林来渝读法律自考,和女友生活在一起。女友4月回家找工作,连路费都没有,于是刘瞄准了隔壁的单身女子杨某并掌握了杨的生活规律。

  4月10日,刘在抢了杨的银行卡、获取密码后将杨杀害,随后布置成奸杀现场。

  刘从卡上共取了4900元,给女友买了新衣服,剩余的自己花了。

  7小时心理交锋

  在被抓获当晚审讯中,刘还和警方大谈法律。面对几个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他笑着说:“先不说这些,放松一下心情,我们说说国家大事吧!”“留置不能超过12小时,没有确凿的证据,你们就要释放我。”

  刑警说:“你并不懂刑事侦察,不要以为你戴了手套,清理了现场,就天衣无缝,你无意中还是留下了许多痕迹。”7小时的心理交锋后,刘某泪水打转、喉咙哽咽,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我曾告诉自己,谁在(报案后)3天内抓到我就算厉害,在破坏现场后,你们能在3天半找到我,我认输。”

  作案后睡不着觉

  是什么原因促使刘某知法犯法?昨日,记者来到沙区看守所,和刘某正面接触。

  记者:作案后,你怎么生活的?

  刘:整日泡在“传奇”中,也睡不着。

  记者:父母知道你的情况吗?

  刘:应该知道了。他们务农,每年寄来1万元生活费,不容易,我对不起他们,其实我本打算毕业后做法律工作的,现在再也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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