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7日讯(通讯员 张东吾 石永利 记者蒋剑平)日前,新邵县妇联副主席杨利民拨通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妇联副主席格日乐图的电话,激动地通知她:包银花维权一案经法庭调解,获得赔偿金等共计5.7万元。
10年前,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镇村村民包银花,在打工时认识了新邵县巨口铺镇小水村村民陈善志,随后与其回新邵老家定居成家,并生了两个儿子。2005年8月,陈善
志在一次施工中不幸身亡,获死亡赔偿金14万元。陈的两个兄弟以包银花没有与陈善志领结婚证为由,占有了全部死亡赔偿金,并将陈与包所生的大儿子强行留下。在当地举目无亲的包银花只得带着小儿子,悲愤地回到了老家。2005年10月,包银花在亲友劝说下,来到新巴尔虎右旗妇联投诉。旗妇联马上与新邵县妇联副主席杨利民取得了联系,杨利民为此多次前往小水村交涉未果。同年11月4日,在杨利民和从内蒙古赶来的新巴尔虎右旗妇联副主席格日乐图帮助下,包银花将陈善志的两个兄弟告上了法庭。诉讼期间,考虑到包银花远在内蒙,来一趟极不方便,杨利民便当起了她的诉讼代理人。经过一次开庭和两次调解,今年3月,陈氏兄弟终于同意给付包银花赔偿金及儿子抚养费等5.7万元。“五一”前夕,经杨利民之手,这笔款子和法院的《民事调解建议书》已寄到包银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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