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24"车祸赔偿有结果 环卫工家属获赔14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0:09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闭初健)最近,南宁市“2·24”环卫工人车祸案的家属获得了肇事司机送来的143737元赔偿金。昨日,死者的丈夫将一面绣着“为民做主的好律师”的锦旗送到了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张宏新律师的办公室,感激张宏新律师帮了其大忙。 今年2月24日,南宁市环卫工人韦风芳在作业时遭遇车祸遇难。3月14日早上,韦风
张律师介入案件后,肇事司机的家属表示愿意庭外和解。最初,被告人的律师认为,被害人及家属都是农村户口,按照有关标准,只能获得8万多元的赔偿。张律师收集了黄某一家人的暂住证等系列证据后指出,黄某一家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已经在南宁居住多年,应该按照城镇人口的标准计算赔偿金,可以获赔26万多元。并指出,作为车主,肇事司机所在的海南某公司应负连带赔偿责任。3月20日下午,经过多次谈判,肇事司机的妻子同意赔偿黄某143737元。编辑:韦怡作者:闭初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