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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歹徒入户抢劫被发现 拒捕伤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3: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童晓静 严雪婷) 2003年5月9日,卢某因在宁海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但刑满释放后的卢某并没有悔改之意,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卢某再次因触犯法律将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2006年1月26日18 时30分许,卢某利用塑料插片刷门的方式进入葛某夫妇位于宁海
县某住宅楼四楼的房间内行窃时,被屋主葛某夫妇发现。情急之下卢某就躲在房内将房门堵住,后在冲出房门欲逃跑时,被守在楼梯口的葛某妻子潘某拦阻,卢某为抗拒抓捕即用拳头击打潘某的头部,导致潘某头皮挫伤,人身受到严重的伤害。卢某则趁潘某倒地时夺路而逃,但被随即赶到的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卢某入户盗窃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他人受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并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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