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歹徒入户抢劫被发现 拒捕伤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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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3:5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5月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童晓静 严雪婷) 2003年5月9日,卢某因在宁海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但刑满释放后的卢某并没有悔改之意,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卢某再次因触犯法律将自己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2006年1月26日18 时30分许,卢某利用塑料插片刷门的方式进入葛某夫妇位于宁海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卢某入户盗窃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他人受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并系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