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婚事因故取消 女方返还彩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江跃中)方先生与戚小姐恋爱期间,向女方送上彩礼,后双方结婚不成,他诉至法庭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近日,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戚小姐应返还方先生人民币1.28万元。

  2004年8月,两人经人介绍开始恋爱。同年11月,双方办了订婚仪式。按农村风俗,女方共收男方彩礼1.6万元和羊毛毯2条。后两人关系产生波折,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彩礼。

  法院认为,方先生与戚小姐间订婚及送、收彩礼的行为,不为法律所倡导,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双方均有责任。但考虑到当地农村传统习俗,基于公平原则,戚小姐应当返还部分彩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