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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内丢车被告不赔钱 原告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6:0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自从去年7月份以来,王华(化名)心里揣着一件窝心的事:车丢了大半年,法院判决由物管和看车人赔钱,可对方就是不肯掏钱,眼看这钱拿不到了。

  去年7月份,王华将助力车停在小区的收费车棚里。不料,等2天后再去取车时,他发现车子已经不翼而飞了。王华先后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和车棚的承包人陈某,要求赔偿,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对方压根不承认车是在车棚里丢的,还要告他讹诈。不久,王华就将
物管处和承包人一起告到建邺区法院,要求赔偿。没想到,承包人陈某连称冤枉:“你说车丢了,拿出证据来我就赔!”可王华除了提供已经交纳车辆保管费的证据,哪来其他证据?

  法院调查后认为,陈某在实际的车辆有偿保管、领取中,并未提供领取、存入车辆的凭据。如果让王华提供车辆停入车棚的证据,则显失公平。该举证责任应由陈某与物管处承担,但两被告均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据此,法院判决由陈某赔偿3800余元,物管处负有连带赔偿责任。陈某提出上诉,被维持原判。

  按理说,3800多元的赔偿被拖了大半年,事情也该了结了。可让王华愤怒的是,他找两被告要钱,对方你推我让,—拖又是几个月下来了。无奈之下,王华向建邺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近日,法院对该物管处名下的银行账号进行了强行划扣款手续,将执行到3800余元递到了王华的手中。至此,折腾王华8个多月的窝心事才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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