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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内建立律师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7:4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合肥5月8日消息(记者 张宏) 安徽省司法厅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建立律师工作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以及时准确掌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情况以及各地律师管理工作的动态,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工作。

  报告的内容共有十个方面,包括有关律师工作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涉外交流以及各市主要领导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的内容的;律师担任邪教组织犯罪案件、
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及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律师代理在省、市范围内有影响的群体纠纷事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的;律师代理当地有重大影响的集团诉讼案件的;地市以上主要领导批办律师代理案件的;律师代理国家或省重点大型项目、有影响的涉外经济项目法律事务的案件等。

  根据规定,各律师事务所、律师遇到上述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司法局,各市司法局必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对由于迟报、漏报、瞒报,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造成后果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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