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妇获得精神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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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02:22 新闻晨报 | |||||||||
□记者李晓明通讯员薄萱 晨报讯为了给自己的婚礼留下永恒的纪念,新婚夫妇雇请了一家婚庆公司对新婚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然而就在小夫妻向婚庆公司要求交付录像带时,却被告知录像带被遗失。倍感失落的小夫妻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高达2万元的精神索赔。昨天,经宝山法院一审判决,小夫妻从婚庆公司处获得8000元的精神赔偿和400元的录像费用。
去年5月底,张小姐和方先生举行婚礼。他们雇请了一家婚庆公司对整个婚礼进行摄像,并约定制作成一盘VCD,价格为600元。 然而,当小夫妻满怀期待地等待新婚录像带送来之时,婚庆公司老板何女士却告知张小姐自己的电瓶车被窃,放在车尾箱内的结婚录像和VCD一起被窃,因此无法如约向其交付婚礼录像VCD。获此消息,夫妇俩的心情顿时跌到了谷底,录像带丢失就意味着婚礼的那一刻将永远无法重现。随后,张小姐夫妇俩就赔偿问题与婚庆公司进行了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婚礼仪式是原告的终身大事,婚礼录像记录的内容发生在婚礼举行当天特定的场合与时间内,难以重现,故被告将记录这一特殊意义内容的婚礼录像遗失,导致了原告难以挽回的损失,给其带来了一定的精神痛苦,故酌情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