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挂靠大户股票不翼而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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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02:22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毛懿报道2001年,钱女士将股票账户转至一家证券有限公司,一直未动,可当去年她再次查询其股票账户时却发现,股票已经不翼而飞,资金也被人提走。于是她将这家证券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徐汇法院一审判决,由证券公司赔偿钱女士4万元,并支付利息近5000元。 2001年10月,钱女士将股票账户转至一家证券公司中,当时股票账户内共有2000余
证券公司却说,钱女士没有独立设立股票账户,而是主动要求将自己的账户挂靠在一个“大户”名下,作为一个子账户。证券公司调取营业部当时的录像资料后,发现提走钱款的正是这个“大户”。 徐汇法院认为,证券公司负有保障账户内股票及资金安全的义务。尽管钱女士的股东账号挂在第三人资金账户下,但是证券公司提供不出相关证据,无法证明钱女士同意这样开设账户,或者同意由第三人全权处理股票的相关凭证,最终导致钱女士股票账户内的资金流失,证券公司存在过错。 法官提醒说,目前有些人利用股民想赢怕输的投机心理,设下陷阱承诺代为理财,包赚不赔;也有一些咨询机构,以介绍炒股经验为名推荐股票;或谎称由经验丰富的“大户”代为委托理财,收益丰厚。股民发现上当,为时已晚。因此广大投资者既要增强风险意识,又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要轻信以免上当。而证券机构也要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其经营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