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校学生申请入党须提供恋爱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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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07:0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8日在扬州一所高校采访时了解到一桩稀罕事:该校规定,大学生申请入党须提供“恋爱证明”,讲清楚“本人是否恋爱、谈朋友是否影响学习”,还要求学生的老师或班主任写有关证明。学校这种据称是“对大学生负责”的做法,令要求上进的学子备感尴尬和迷惑。 据该校一位陆姓大三学生介绍,自己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而在他们学校,要想入
昨日该校一位李老师也明确表示此举“费解”。他告诉记者,学校给出的解释是“全面了解学生,并对有上进心的学生负责”,但他认为这样做有不妥之处,自己至少给几十个学生写过“证明”,每次都感到很无聊,也很别扭。李老师说,要求进步和谈恋爱、结婚不矛盾,大学生谈恋爱应当视为个人隐私,对党忠诚和尊重隐私并不对立,这一“折腾人”的做法某种程度上是“极左思维”在作祟。 李老师表示,他们学校这两年在学生入党的问题上已经“松多了”,前几年甚至明文规定“谈恋爱者一律不予批准入党”。“现在只要达到年龄,在校大学生连结婚都可以,谈恋爱、交朋友有必要小题大做吗?”该市有关社会学专家也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商榷”,学校的出发点也许是善意的,但这样做流于简单,对大学生有失尊重。(陈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