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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 “殉情”变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08:45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2005年6月17日,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加冷河碎尸案被新警方闪电告破。遭遇残忍肢解的死者是来自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的22岁女子刘红梅,受新加坡《联合早报》的委托,本报记者帮助找到了被害女子的家人。目前,此案正在新加坡高等法庭进行审理。

  本报讯(记者 刘玉萍) 长春女孩刘红梅在新加坡遇害一案,曾引起很多读者的关注。从今年5月3日庭审至今,此案在新加坡高等法庭爆出更多惊人内幕——51岁的被告在口
供书中承认为掩饰偷窃提款卡的事,他诱骗刘红梅上他的家,进而明知自己怕死,却提议两人殉情,最后勒死对方。目前,被控谋杀中国女工刘红梅、并将她分尸的梁少初,被裁决表面罪名成立。

  被告对死刑的罪状极力辩解

  

  昨日10时许,记者连线《联合早报》听庭记者邹美林。据她介绍,在昨日的庭审中,死者被杀害和肢解的命案第一现场照片首次在庭上公开。被告对死刑的罪状进行了激烈的答辩。被告自圆其说,用不同的理由为自己辩解。

  被告辩述,事发时是被害者建议殉情,基于这个理由,他也想过自杀,可是面对刘红梅的死相,他更加恐惧,不敢面对。之后,满脑子就是想怎样解决尸体,将自己从罪刑中解脱出来。

  而据控方在审讯时揭露,死者是因银行提款卡被偷,账户里的存款被提出来,向警方报案,结果惹来杀身之祸,惨遭肢解。

  刘红梅曾告诉姐姐喜欢梁少初

  

  在连续四天的庭审中,被害刘红梅的姐姐只参加一天,情绪非常稳定,排斥媒体的过问,表示不愿再多提起这件伤心事。

  刘红伟是刘红梅的姐姐,大她两岁。刘红梅曾告诉姐姐,她的上司梁少初对她很好,也是她喜欢的男人,并安排四次让姐姐与被告见面。

  就在案发前3天,刘红伟最后一次见到被告,也是她最后一次见到妹妹。

  被告梁少初已婚,并有三个孩子,和刘红梅同在一家工厂工作,两人同属一个生产线,死者是生产操作员,被告任督工,是死者上司。但刘红梅始终没有告诉姐姐,自己是被告情妇 。

  ■被告之前供词称

  是他提议殉情但后来改变主意

  

  被告之前在口供书中声称,去年6月15日9时30分到10时左右,死者来到他家。两人聊天时,死者要求他抛弃妻儿跟随她回返中国,甚至表示可以赚钱养他。被告不愿意,接着提议殉情。

  于是,被告用毛巾勒住死者的颈项,直到死者停止呼吸倒在床上,始终没有反抗。他说,看到死者脸色变紫发黑,整张脸“变丑”,他改变主意不想死,脑海里的惟一念头是如何处置尸体。

  在口供书中,被告详细叙述在厕所肢解死者遗体、再包藏以及丢弃死者尸块的前后经过。

  后来,他发现上班时间已到,来不及冲凉便匆匆出门,赶在19时前到工厂值班。(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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