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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服务费”被责令退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0:0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昨天,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责令曾向我市几家房产中介公司收取“看房服务费”的温州高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所收的服务费。该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承诺,不再收取有偿服务费,并退还已收的服务费。

  4月28日,《中介看房要缴“电梯费”》一文见报后,引起了市房管部门、物价部门的重视。当日,两部门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温州高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鸿花园管理处进
行调查。经查,该物业公司自今年2月开始收取此项有偿服务费,先后向4家房产中介公司收取2700元。物价部门责令“高力物业”退还所收的服务费。“高力物业”总经理徐某表示,将立即停止收取有偿服务费,并退还已收的服务费。

  与此同时,市房管局物业修建处负责人也前往嘉鸿花园管理处了解有关情况。市房管局专门召开了讨论会。房管部门还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刘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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