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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丧子父亲的呼声再引对“脑死亡”立法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1:3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因意外而死亡的5岁小龙龙,昨天在南京市第一医院捐献了自己幼小的遗体。然而,龙龙父亲马先生仍不无遗憾地表示,如果国家为脑死亡立法,孩子的器官将能使更多的人受益。

  5月4日下午,龙龙在梅山附近的一处铁路边玩耍时,不幸被火车撞伤,虽经南京市第一医院全力抢救,但因孩子伤势过重,当日医生即宣告龙龙已脑死亡,即孩子的心脏在多
种抢救仪器的支撑下还微弱跳动,但他已不可能苏醒。

  马先生一家悲痛欲绝。马先生说,痛苦中,他想到了另一种让龙龙生命延续的办法,那就是将龙龙的身体全部捐献出去,让孩子的器官在其他有需要的人身上得到存活,尤其是希望孩子的心脏能在他人体内继续跳动。

  马先生找到了南京市红十字会和南京市第一医院。但让所有工作人员犯难的是,如果要实现马先生及家人的愿望,那无疑要在孩子心脏仍保持跳动的脑死亡情况下,就对孩子实施心脏移植,否则孩子的心脏就失去活性,丧失移植价值。但由于目前我国仍将“心跳停止”作为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尚未立法,那么现在对一个心脏仍然跳动的孩子实施“取心手术”,“人为”地终结其生命,还找不到法律依据。

  无奈之下,马先生一家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昨天中午,他们在慎重考虑后,主动向医院提出放弃维持龙龙心脏跳动的治疗。

  昨天下午3点左右,龙龙的心脏停止了跳动。1个小时后,孩子的双侧肾脏、两只眼角膜全部被取出。按计划,它们将在12小时内,分别被移植到4名患者身上。但遗憾的是,龙龙的心脏、肝脏在心跳停止后,已失去移植价值,只能用于医学院实验室。

  昨天下午5点,当孩子的遗体被推出手术室时,马先生泣不成声。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对龙龙的最后一点愿望都无法实现。

  “马先生一家人的想法我们非常理解,也非常钦佩。”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协会总干事罗培根说。但他同时表示,毕竟“脑死亡”目前在我国法律上还是个空白,鉴于它可能带来的伦理、医学问题,国内医生对其“望而却步”也是可以理解的。

  市第一医院著名心脏外科专家陈鑫也表示,他曾多次在国家有关会议上为脑死亡立法呼吁,但我国要真正实现将“脑死亡”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还需要较长时间,但他相信这是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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