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闹市口遭暴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2:5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晚9点40分,一名屡次偷手机的男子被两名男青年再次抓住后,遭到暴打,这一幕引起围观市民不小的争议。 昨晚,记者在南京新街口商茂百货门口看到,两名男青年正对一名蹲在地上的男子拳打脚踢,被打男子双手紧抱着头,跪地求饶,一时间,引来许多群众围观。打人者自称是业余反扒人员,昨晚,他们在中央商场门口时,盯上了这名男子,该男子正在偷一名女子的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翁小平律师认为,即使是反扒人员,在抓捕小偷过程中,若已经将小偷控制住,是不能对其采取暴力或者殴打的。小偷固然可恶,但在法制社会,还是该由法律来制裁,该拘留就拘留,该罚款就罚款,任何个人的行为是不能替代法律的。任国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