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惯偷闹市口遭暴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2:57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晚9点40分,一名屡次偷手机的男子被两名男青年再次抓住后,遭到暴打,这一幕引起围观市民不小的争议。

  昨晚,记者在南京新街口商茂百货门口看到,两名男青年正对一名蹲在地上的男子拳打脚踢,被打男子双手紧抱着头,跪地求饶,一时间,引来许多群众围观。打人者自称是业余反扒人员,昨晚,他们在中央商场门口时,盯上了这名男子,该男子正在偷一名女子的
手机时,他们将其抓住。打人的一名男子告诉围观群众,一个星期前,他们在鼓楼医院附近也抓过这名小偷,当时该小偷偷了一部价值4000元的手机,后来被送往了派出所。不久,该小偷还找了另外6名同伙携带凶器伺机报复,后来他们还吃了亏,这次又逮到该小偷,他们实在忍不住,觉得他们太可恶,于是狠狠地教训他。对此,一些围观者议论纷纷。有的认为,这些小偷抓了又放,或者拘留几日再放,放了再偷,得不到惩罚效果,依然走不上正途,应该好好教训。围观的一名男子摇摇头说,小偷可恶、可恨,但抓到小偷也该由执法部门来处理,按法规来办事,其他人是没有权力殴打惩罚的,况且在闹市区殴打小偷是一种以暴制暴的行为,很不文明。9点50分,赶到现场的110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翁小平律师认为,即使是反扒人员,在抓捕小偷过程中,若已经将小偷控制住,是不能对其采取暴力或者殴打的。小偷固然可恶,但在法制社会,还是该由法律来制裁,该拘留就拘留,该罚款就罚款,任何个人的行为是不能替代法律的。任国勇

  

惯偷闹市口遭暴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