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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交通违法处理 本月起改地点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因场地使用变更,原位于珠江新城海清路13号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天河处理分点从5月1日起停止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天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仍在原址不变),同时天河辖区内的现场执法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业务将移至天河交警大队本部(黄埔大道中225号)办理。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办理“电子警察”等非现场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业务,请到位
于龙溪大道299号之一芳村处理分点(该分点只受理非现场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无异议的部分)或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大厅(广园西路340号之一)。以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均指广州市范围内(两区两市除外)。(胡军交宣周斌)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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