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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宁海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听审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5:3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9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童晓静 严雪婷)2004年的10月16日,孔某在储某的汽车修配厂被正在拆除的汽车变速箱铁线击伤了眼睛,随后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花去了巨额的医疗费。2005年6月20日,宁波市宁海县劳动社会保障局认定孔某为工伤,并作出了劳动仲裁,但储某对此有异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6年5月9日上午,宁波市宁海法院对该行政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张
勤昌等三位县人大代表参加听审监督。庭审结束后还与人大代表就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他们的监督意见。人大代表对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中法官能规范庭审中的语言、仪表等司法礼仪,维护法庭的严肃性;能对诉讼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不懂的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以及程序上的规定进行耐心的解释;能较好地主持原、被告之间的相互质证,使庭审有序进行;能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分清主次责任,依法办案;能主动加强与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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