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为学校食品安全定规矩 校园超市进货必须有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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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7:1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杜丁)市教委颁布《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食堂、校园超市、食品饮料小卖部要严格规范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进货渠道,坚持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进货验收,保证进货质量。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一些学校进货无固定渠道,自身没有验货手段,质量难以保证,假冒伪劣和质量低劣产品容易进入食堂。
《规定》要求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严格食品加工、制售、保管等工作流程的管理,同时要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不具备条件的食堂不允许制售冷荤食品。要加强炊事人员的培训,增强炊事人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此外,记者还获悉,市教委还将对学校食堂、校园超市、食品饮料小卖部进货渠道、进货验收和储存保管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不能及时改正的问题,将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