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坠河身亡父母状告河湖管理处索赔3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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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3:2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秦芳芳) 14岁的孩子在码头游玩不慎坠入水中身亡,死者父母以未尽管理责任为由,将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京城水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5万多元。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被海淀法院受理。 原告黄女士、陈先生诉称,2005年4月26日下午4时许,他们14岁的孩子小新(化名)在本市西直门北大街文惠桥西侧西直门站铁路东侧转河南岸码头游玩时,因第一被告北京市
昨天下午,记者打电话到城市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而京城水系旅游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黄女士所说的转河码头不归他们管理,公司也没在那里设过营业用房。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