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深圳法院出台强制被执行人宣誓申报财产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3:32 深圳特区报

  深圳法院出台强制被执行人宣誓申报财产制度

  攻克执行难出新招

  法院一经发现有虚假申报情况,可直接对相关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吴涛)继在媒体刊登执行敦促令、勒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后,深圳法院在攻克“执行难”方面再度亮出新招——出台强制被执行人宣誓申报财产制度。昨天,市中级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这一国内首创之举。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近出台了《关于强制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详见A6版广告),“宣誓”制度就是其中的一大“亮点”。根据规定,被执行人在申报财产时应起立,面对国徽宣誓,保证其向法庭提交的财产申报表内容真实。法院一经发现有虚假申报情况,可直接对相关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我市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呈逐年下滑的趋势,仅占全部执行案件的12.3%,绝大多数案件仍需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自去年10月以来,我市法院已连续两次在媒体上刊登执行敦促令,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未能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庄潮分析指出,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出完整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只是原则性规定“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如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或未申报,没有规定相应的具体制裁措施。这种立法技术上的不完善就使法律条文里面规定的“如实申报”制度难以落实。长此以往,法律对被执行人的威慑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市中级法院首创被执行人宣誓申报财产制度,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违反财产申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被执行人“不敢不”、“不能不”如实申报财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