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男子当街非礼女孩让警方束手无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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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5:59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通讯员董定定 记者戴晓燕) 女孩当街遭猥亵,而实施猥亵者竟是一位精神病患者。此案发生后让警方一时束手无策。 众目睽睽 年青男子当街非礼女孩 5月8日晚上6点45分左右,海曙段塘派出所接到报警:鄞奉路771号门口有一女子遭人猥
在派出所里,女孩因受了惊吓,一直在哭。自称是其男友的年轻男子向警方道出了事情原委。当天晚上,这对恋人走在鄞奉路上,男朋友因为买点东西,落在了女孩的后面。这时,男子葛某突然从一旁窜出,一边放肆地哈哈大笑,一边把手伸向女孩的胸部。当街遭遇非礼,女孩当即被吓得大叫,男朋友发现后冲上来抓住葛某,两人因此扭打在一起。 患“花癫病” 警方确认病症只好放人 据警方介绍,今年32岁的葛某是宁海人,穿着干净,他对自己猥亵女孩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他一直哈哈大笑,并说看到女人就无法控制自己。民警对葛某的精神状态产生了怀疑。 通过向其户籍所在的当地派出所了解,果然发现葛某是名从医院里跑出来的精神病患者,曾经在宁海、奉化、市区近10次因为猥亵而被抓,是名宁波人俗称的“花癫病”患者。但每次均因为其是精神病患者无法处理,警方将其交给监护人,但监护人对他又不愿意负责,所以不断惹事。对于葛某,段塘派出所也同样无法处理,昨天只能放人了事。 此类侵害让警方束手无策 “精神病人危害社会目前已经成为警方的一大困扰,每个派出所都遭遇过类似的问题,但因无法处理,常常会出现重复侵害的情况,群众对此常有怨言。”在昨天的采访中,办案民警表现出少有的无奈。 记者了解到,很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因没钱管或不想管,造成精神病人无人监护的情况比较普遍。而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但实际上对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公安部门在将其送往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过程中,因为高昂的费用加上精神病院床位的紧张,强制治疗往往也很难执行。 春季是精神病高发期,警方希望有关部门和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能对精神病人实施有效的监护,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相关新闻 疑似精神病发作男子发狂刺伤两人 金报讯 (通讯员沈儿 记者 戴晓燕) 在宁波一小区居住的男子突然发狂,竟然毫无理由地接连刺伤两名居民,在该小区引起恐慌。 5月6日下午,海曙段塘辖区内,一名男子突然发狂,持刀将小区内两个居民刺成轻伤。经警方调查,该名男子家族有精神病例,在事发前,男子经常猜疑他人在说他坏话并伴有自言自语,家人怀疑他有精神病征兆,正和居委会商量要如何处理,没想到当天下午,他就失去了控制。小区里居民因为害怕该名男子的暴力行为,纷纷要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名男子暂时已经被刑事拘留,派出所正委托有关单位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