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未遂案让受害人烦恼:19万元成赃款被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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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8:50 汉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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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李利民 实习生江黎黎)银行帮忙冻结了自己险些被骗走的巨款,但由于难以结案,这笔款项长达4个月不能“解冻”。昨日,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我何时能领回被冻结的巨款?” 杨先生说,今年1月5日上午,他收到一则短信:“你的农行卡在汉阳商场刷卡消费8700元,如有疑问请与农行卡务部联系。”拨通短信留下的电话号码查询,对方让他向“公
转账不久,杨先生越想越不安,忙到农行分理处报案。分理处立刻临时冻结诈骗者的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式冻结行骗者账户。 被骗巨款化险为夷,杨先生的钱却一直被冻结在行骗者账户上。为了取回自己的钱,杨先生到有关各方奔走。银行说,由于公安机关已立案,这笔钱属于金融诈骗未遂案赃款,金融机构无权擅自“解冻”;而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取证,已确认该开户人所在地是福建龙岩,系盗用身份证开设账户,眼下仍在继续侦查。 杨先生叫屈:有关方面很容易确认自己是诈骗未遂案受害人,为什么不能将这笔钱先还给受害人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