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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今日起按上限处罚黑车“初犯”“惯犯”都罚10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9:59 云南日报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客管处获悉,为了坚决遏制非法营运屡禁不止的现象,从今日起,对查获的每一辆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一律按照《昆明市城市客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上限处以10000元罚款。

  据昆明客管处稽查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4月,查获的黑车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多了100余辆。共查获了356辆黑车,针对黑车驾驶员是“初犯”、“惯犯”等不同情况,分
别对所查获的黑车给予了5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款。“五一”期间,客管处联合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政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打击黑车活动,短短的1个星期内查获的黑车数量接近70辆。

  根据昆明市政府《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等文件精神,为了给昆明出租汽车营造良好的营运环境,确保市民出行安全,昆明市客管处首次作出对查获的黑车将按上限进行处罚的决定。

  周平洋(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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