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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呈五大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1:4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黄颖)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协常委会上获悉,由于自身年龄特点和以腐败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灰色”污染、以暴力团伙犯罪为主的“黑色”污染以及来自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等“三色污染”的影响,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出现了5大新特点。在昨天上午市政协常委会召开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通报会上,汕头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近几年来我市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了五个新特点。一是犯罪人数有增多趋势。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全市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
总计925名,5年分别为150、155、169、207和244名,犯罪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率在5年间呈递升趋势。其中2000年占5.7%,2001年占6.1%,2002年占6.2%,2003年占7.2%,2004年占8%,而2005年占9%。二是侵财犯罪明显,犯罪类型集中。据了解,我市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以抢劫、盗窃、抢夺3类侵财型犯罪最多。其中,2003年我市犯抢劫、盗窃罪的未成年罪犯共116人,占未成年人罪犯的68.6%;2004年犯抢劫、盗窃罪的未成年罪犯共139人,占未成年罪犯的67.1%;2005年犯抢劫、盗窃罪的未成年罪犯共172人,占未成年罪犯的70.5%。三是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突出。未成年人罪犯团伙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几十人,有的团伙组织性较明显,有头目,有一定的“帮规”,以在校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社会影响极坏。如2004年,龙湖公安刑警大队捣毁两个重大犯罪团伙,破获抢劫、盗窃及盗窃电缆案件30宗,其中涉嫌抢劫、盗窃犯罪的6名嫌疑人中就有5名是未成年人。四是作案方式、手段日趋成人化,暴力倾向明显。一些未成年人在作案前就有所策划和分工,有的作案后能伪造现场,使用反侦查手段,作案方式、犯罪手段日渐成人化。犯罪的暴力程度也不断加剧。对不听指挥的被侵害对象,动辄使用刀具、棍棒等工具,进行伤害。2003年至2005年,全市法院共生效判决判处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犯严重暴力性案件未成年罪犯人数共9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6人,重刑率高达15.7%。五是无业人员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罪犯占绝大多数。在2003年判处的169人中,无业的占55.6%,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7.6%;2004年判处的207人中,无业的占41.1%,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7.6%;2005年判处的244人中,无业的占44.7%,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9.6%。据汕头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分析,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分主观、客观两方面。主观方面主要是未成年人处于成长的特殊阶段,其身心的发育具有不稳定性和任意性。而来自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以腐败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灰色”污染和以暴力团伙犯罪为主的“黑色”污染所构成的客观原因是促成青少年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市有关部门将对这些原因进行认真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减少和遏制青少年犯罪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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