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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福利院已有20名孤儿找到“父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1:4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摄影报道)在汕头市区一户普通市民的家中,3岁的女孩金佳美和6岁的男孩升铭桂正与“爸爸、妈妈”高高兴兴地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但他们并不是这家主人的亲生孩子,而是市福利院的儿童。据了解,随着我市家庭寄养制度的推行,目前,市福利院已有20名孤儿找到了“父母”,在新家中感受父爱和母爱。近日,市福利院迎来了几户普通家庭,父母与子女亲密无间地嬉戏,相互的称呼也跟普通家庭无异。其实,这些家庭的父母子女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只是寄养人与被寄养人的关系,然而洋溢在他们之
间的那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融洽气氛却让人感动。据悉,去年,市福利院儿童家庭寄养业务在美国爱心无国界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得以开展起来并实现零的突破,至今共有20名孤残儿童在不同的家庭寄养。今年初,专程来汕看望孩子们的美国爱心无国界基金会的艾美女士与寄养热心家庭联谊,并向福利院赠送了10万元的专项资金作为开展儿童家庭寄养业务的经费。每寄养一位孩子,市福利院补助600元,其中400元是美国爱心无国界基金会资助的。据市福利院负责人介绍,寄养与收养不同,寄养的孩子监护权仍归福利院。在寄养之前,每个申请的家庭都要经过严格评定。福利院会派专业的医师和康复师进入家庭,给家长提供专业的指导。寄养家庭必须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身体健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寄养家庭成员必须无犯罪纪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家庭成员未患有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寄养家庭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教育、管理。据介绍,到普通家庭寄养的孩子大多是弃婴,且有不同程度的残疾,过去由于没有父爱和母爱,使其成长多了一道“坎”;寄养后,其护理、教育趋于正常,能迅速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在“父母”的关爱下,较好地恢复心理健康,认为自己与其他的孩子一样,同样“父母双全”,同样有一个温馨的家。在新家中,孩子增长见识,学会与他人交流、沟通,将来能尽快地融入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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