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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的房子也敢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3: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法院判定房地产公司赔偿买房人利息损失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钟铭一) 蔡女士的反应够快,当她发现交了定金的房子是法院查封的房产,立即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近日,法院判厦门大洋房地产公司赔偿购房人利息损失。

  这个位于怡富雅苑的房产是一间店面,原定售价128万余元。早在2005年6月1日,它就已经被厦门市中级法院查封。同年8月29日,厦门大洋房地产公司与蔡女士签下《认购书》,蔡小姐为此付了5万元定金。

  事后,蔡女士得知这间店面已经被法院查封,迅速诉至法院,“理亏”的房地产公司也马上退还了5万元的定金。

  一审法院支持了蔡女士的主张。大洋房地产公司上诉称,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不成,才导致合同签不下来;而这间店面虽然被查封,但是如果他们还了债或者提供反担保,那么店面的买卖就不存在问题了。

  二审法院也没有听信大洋公司的说法。但是,二审法院认为,由于这间店面本来就不允许转让,导致《认购书》也相应无效;既然认购书是无效的,那也不能直接使用“定金法则”。在二审时,大洋公司自愿赔偿5万元定金所产生的利息,法院要求按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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