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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游竟成“空心汤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严剑漪张盈记者潘高峰)某律师事务所员工开开心心打包准备出去享受一下欧洲5国游,临行前却被旅行社告知签证被注销。刚办好的签证怎么说注销就注销了呢?为了向33名愤怒的员工有个交代,律师事务所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

  2005年5月,上海市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准备组织律师、工作人员及相关亲友共33人前往欧洲观光旅游。5月30日,律师事务所与上海某国际旅行社签署了一份《出境旅游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旅行时间定为2005年7月21日至30日,游程顺序为意大利——梵帝冈——奥地利——瑞士——法国,并特别写明“不得改变游程顺序”。7月21日,正当33人乐呵呵地忙着打点行装准备出行时,旅行社突然告知事务所:签证已被注销,欧洲之行落空了。

  经过调查,律师事务所发现这家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不具备申办欧洲游签证的合法资格,而是通过其他旅行社代为申报签证的,而且合同上所谓的“保证飞机直飞、游程为意大利——法国”等承诺都是虚假承诺,他们在申报时偷偷把原定游程改成了法国——意大利。

  由于欧盟申报签证明确规定,实际行程必须和送签行程一致,旅行社这一“作弊”行为导致了33人签证全被注销。律师们花了大量时间、精力奔波于银行、公证处,办理签证所需要的存款证明、工资单、子女关系证明,最后花了钱却吃了“空心汤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旅行社虽然有经营出境旅游的业务范围,但在其送签资格被停牌的情况下,隐瞒自己的资格缺陷继续正常经营该业务,是一种违规行为。旅行社委托案外人办理签证,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更改游程线路,同时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又违反合同约定改变航班,因原被告的出境游合同最终未能实现的原因在于签证被注销,而办理签证的主要义务在于旅行社,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旅行社赔偿律师事务所违约金42900元、工商调查费40元。日前,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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