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织泰国人妖跳脱衣舞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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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4:3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 通讯员曹小航 徐颖) 组织泰国“人妖”淫秽表演的犯罪嫌疑人程华等人,日前被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 今年2月下旬,程华等人将4名泰国“人妖”由某KTV业务经理卿富根介绍给本市一夜总会承包经营人刘德华组织演出。这些“人妖”每跳一次脱衣舞收取客人小费300元。每晚8时,他们到夜总会客人的包房内进行脱衣舞表演,直至脱到一丝不挂。
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人员于今年3月27日晚将正在进行淫秽表演的4名泰国“人妖”查获,程华、卿富根、刘德华等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犯罪也于同日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