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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档烧腊档要张贴肉品“出世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许琛、通讯员穗仁宣报道:广州将建立生猪屠宰、生猪产品流通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引导市民养成认品牌买猪肉的习惯,杜绝私宰肉和不安全猪肉上广州市民餐桌。《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肉档要明示所售猪肉来源

  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介绍,检疫机构、屠宰厂(场)要对生猪产品实行质量安全信息记录和告知制度,生猪产品经营者等要对采购的生猪产品进行查验,经营者要向消费者明示生猪产品生产厂家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市场开办者要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登记和告知消费者等。这些关于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设计,把所有进入广州市流通领域的生猪、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统一纳入信用信息管理体系进行监管。

  行政问责惩戒行政不作为

  民间有句老话:九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如今新条例出台,管住还是管不住呢?

  据了解,《条例》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将区、县政府、公安部门、农业、环保等各个部门的职能单列出来,强化了行政问责。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将受何种处罚也做了明确规定。

  李力说:“强化行政问责,以增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惩戒行政乱作为或不作为以及执法腐败,是《条例》制定过程中公众意见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较为集中的反映点。”《条例》对问责的方式和内容,作了较为详细和操作性较强的规定,如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方式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方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力介绍,以上适用情形罗列了包括不按规定参与联合执法、向违法行为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查处、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经营和对举报不及时查处等在内的14类行为。

  打造真正意义上的肉联厂

  在《条例》草案的立法听证会上,有听证陈述人提出了建立生猪产品品牌相关制度的建议。《条例》采纳了这一意见,在第八条规定了引导生猪产品生产企业创立品牌以及产品质量和诚信记录好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必要扶持的内容。

  李力说:“广州生猪产品生产企业还只是停留在代宰加工厂的阶段,生猪送进来,我们只是宰杀一下,赚一点点宰杀费,还没有形成自己的肉制品品牌。这次《条例》加强了品牌的引导,目的就是激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这样也有利于引导消费,推进广州的代宰加工厂向更具市场竞争力的真正意义上的肉联厂发展。”

  烧腊监管同样适用此规定

  针对广州市民比较热爱和关心的烧腊制品问题,李力说:“虽然《条例》中没有明确出现‘烧腊’的字样,但该《条例》对烧腊制品的猪肉的采购、制作和销售等环节同样有具体规定。”李力介绍,《条例》中关于肉制品加工经营者的规定就涵盖了烧腊制品。李力说:“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烧腊制品经营者采购、使用生猪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经营者同样要采购合格的猪肉,同时要建立各项进货查验制度和信息告知制度等等。”这里的经营者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体户。

  

肉档烧腊档要张贴肉品“出世纸”

  图:工人在烧腊店门前肮脏的水泥地板上加工生鸭肾。7月1日起,烧腊监管将更严格本报记者陈文笔摄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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