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女勒死顾客法庭求死 希望变卖器官做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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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50 国际在线 | |||||||||
律师称她是正当防卫;死者家属索赔239万 “我请求法院判死刑,我不想再出去面对外面的世界,我很害怕。”37岁的李兰草大口大口喘着气,断断续续地做了自己的“最后陈述”。因为客人在她开的足疗室滋事,李兰草抓起毛巾将其勒死,随后主动投案。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李兰草涉嫌故意杀人案,死者家属向其提出了239万余元的索赔。 用毛巾勒死客人后报警 李兰草一个人在大兴小营村开了家足疗保健店。检方指控她在去年12月18日晚9时许,在自己店内,因客人邓某酒后滋事,用毛巾将邓勒死。 李兰草对自己杀人的事实没有意见,她说,当晚7时许,邓某来到她的足疗室,李兰草见他喝了酒,就建议不要按摩头部,于是邓某就对她破口大骂。随后,邓某说要找小姐,李回答没有,于是邓某便对她动手动脚。 李兰草说直到当晚9时许,邓某还不走,于是,在他再次起身的一刹那,她抓起铺在其胸口的毛巾狠狠地勒下去。 警方在当晚9时35分接到了李兰草自首的电话。 希望死后变卖器官做赔偿 昨日上午9时30分,两名法警搀扶着李兰草进了法庭,她艰难地挪到被告席上坐下,称自己有心脏病。随后,她从兜里掏出心脏病用药服用。 李兰草的辩护人认为,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检方表示,没有证据证明事发当时李兰草正在受到人身侵害。 死者家属提出了239万的附带民事赔偿。李兰草表示愿意赔偿,但自己没有财产,只希望判其死刑,将来把器官变卖赔给家属。 当天,此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李欣悦) 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