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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羁押407天后被判无罪索赔百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59 新文化报
男子被羁押407天后被判无罪索赔百万(图)

于继彪希望事情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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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提示

  于继彪,39岁,舒兰市人。

  2004年6月17日,在长春市暂住的他,突然被民警带回舒兰市公安局。

  2004年6月18日,他涉嫌诈骗被刑拘。

  2004年7月23日,他被舒兰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

  2005年7月29日,当地法院以证据不足宣判其无罪。

  2005年10月28日,当地检察机关抗诉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一个羁押407天的事件

  他突然被拉上一辆轿车

  2004年6月17日18时许,暂住在长春市绿园区的于继彪准备去接放学的女儿。他开着自家车,没走多远就被一辆轿车截住,几名男子强行把他拽到那辆轿车上。在这辆车里,他看见了以前的生意合作伙伴赵晓明。

  当日22时许,于继彪被带到了舒兰市公安局。“我才知道车里有两名警察,其中一个姓张,是舒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于继彪说,次日17时,他被送到舒兰市看守所。

  赵晓明报案称,于继彪骗走数万元钱潜逃。2004年7月23日,舒兰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于继彪批准逮捕。随后,舒兰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于继彪说,由于案情特殊,他一共经历了13次开庭。

  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上赵晓明陈述:1996年他和于继彪各拿6万元合伙做木材生意,后来他认为于继彪并无诚意,决定撤资,他多次向于继彪要钱,直到1996年10月共要出1.75万。当时于继彪决定用房子抵债,他签订了相关协议后离开。可到1998年他才知道,不但这所房子早已转卖给他人,于继彪也不见了。

  于继彪则说,赵晓明只投入3万余元,要求撤资时,自己用酒和苹果等货物偿还了账务,签订房屋协议时自己是被逼迫的。

  2005年7月29日,舒兰市人民法院认为,双方都没有有效证据,也无法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判于继彪无罪。

  驳回抗诉 终审依然被判无罪

  但舒兰市检察院认为,于继彪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立即将此案件抗诉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年10月28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被羁押者的三点质疑

  “我出来后就是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于继彪说,他被羁押在看守所407天,2005年的春节也是在那里度过的。其间,他患上了湿疹等慢性疾病,自己和家人的精神受到伤害。因此,2005年11月23日,他将国家赔偿申请书分别递交给舒兰市公安局和检察院。近日,他对记者表达了3点质疑。

  被害人供诉 事实是否清楚?

  检察机关抗诉时,列举了能够证实赵晓明给于继彪送去6万元钱的证人证言。

  “但这一点就有漏洞。”于继彪拿出了《刑事判决书》:被害人在陈诉中称,1996年给于继彪送去的6万元钱,票面都是一百的,有新版的,也有旧版的。而1996年尚未发行新版百元票面人民币。

  办案过程 是否合法?

  于继彪称,在审讯前,舒兰市公安局民警将他身上的贵重物品搜走,并未给他相关扣押清单。他被抓后24小时才被刑拘,35天后才被批捕。这超出相关法律规定时限。

  为此,于继彪将此事写成书面文件交给舒兰市公安局,希望得到解释。

  赔偿未到 如何冻结?

  舒兰市公安局认为,像于继彪这种案件应属刑事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如果批捕机关没有对于继彪批捕,应由公安机关进行赔偿。但现在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因此应该由批准逮捕的机关赔偿。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则认为,他们只应负责从批准逮捕之日到释放这段时间的赔偿,并且,他们已在2005年12月23日给于继彪人身自由赔偿金2.3万多元,并对于继彪本人赔礼道歉。

  于继彪说,在舒兰市检察院对其赔偿前1天,他竟收到了舒兰市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赵晓明申请把检察院给于继彪的赔偿冻结,当日,舒兰市法院便将赔偿冻结。“赔偿金还没有呢,究竟冻结的是什么?还没有答应给予赔偿金呢,法院怎么就能知道?”

  有关部门的态度

  吉林市公安局介入调查

  2006年3月27日,申请冻结给于继彪赔偿的赵晓明撤回起诉。4月14日,法院解除冻结。但由于赔偿金额没有达到于继彪的要求,他拒绝领取,并于近日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申请,要求舒兰市检察院赔偿其人民币117万余元。

  于继彪将此事反映给了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培柱。5月9日,刘培柱派相关负责人前往舒兰调查。

  5月9日,舒兰市法院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法院冻结赔偿金是因其还有其他官司在身,也是应当事人要求。

  对于于继彪针对舒兰市公安局的控诉,该局局长李绍波说,一切都应以证据为准。只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物品,公安机关肯定会为其开一张扣押清单;另外已经责成相关人员调查,看刑拘和批捕的时间是否与于继彪说的一样。此事如何处理,还得等吉林市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本报记者 彭洪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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