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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买卡奖品2月已被领走 奖品可能被售卡者先行领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1: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市民张先生不久前碰到一件怪事:今年3月他买手机卡后接到通信公司发来的信息,称他已经中奖,然而前往领奖时却发现奖品已在2月份被领走了。通信公司工作人员昨天称,奖品可能是被售卡者先行领走。市民张先生于今年3月30日下午在市区一手机店买了一张手机卡,傍晚时分收到手机运营商发来的短信,称张先生所购买的手机号码获得一个二等奖,可在15天内到指定的服务厅领取奖品。但他在4月1日到指定的服务厅准备领取奖品时,服务人员告诉他“奖品是一部手机,但已在今年2月14日被人领走了”。张先
生觉得十分奇怪:3月底刚买到的手机卡,其奖品竟在一个多月前就被人领走了,究竟是他买的手机卡是旧卡还是有其他隐情?对此,手机运营商没能给出答案。而更令张先生奇怪的事情近日再次发生:手机专码电话给张先生的手机发短信,称他手机的密码已经更改———要改变手机密码,连机主事先都不知道!感觉很窝火的张先生几天前将此事投诉到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目前工商部门已就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记者昨天致电手机运营公司的专码电话对此事进行咨询。接线人员说,象张先生碰到的情况,应是手机店的经营者从通信公司拿到手机卡后,自己先行对手机卡进行激活,用手机卡的密码查询到中奖消息,再持该卡及有效证件到公司营业厅领走奖品。因该卡只被激活,卡上所储存的通话费并未被使用,因此余值并未减少;但消费者买到卡时,奖品就已被领走了。接线人员还说,目前市面上有许多宣称买卡可打折的小摊档,所卖的手机卡里有不少已被激活并被人领走了奖品,因此消费者在买手机卡时应多留一个心眼。工商人员认为,若手机卡的外包装或有关宣传品上已有买卡可获奖的相关内容,而手机卡的经营者在售卡时却未把卡已被激活、奖品已被领走的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那么,手机卡的销售者则应负隐瞒真相的责任,对消费者作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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