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赔本生意 骗客户信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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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1:57 今晚报 | |||||||||
本报讯 先以低于购进价的价格赔本卖钢材骗得客户信任,再于下次交易时只收款不交货,一次性骗取大额货款,日前,两名男子伙同一女子以此手段诈得他人15万元。经东丽法院审理,三人已因诈骗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 来自江苏省的杨某与本市静海县的王某均系农民,女子孙某系本市无业人员。去年9月中旬,三人为谋取钱财,预谋行骗。经商议,三人用孙某的照片与王某保存的女子小倩(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王某、孙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某、王某形成同谋后,各自分工,积极骗取他人信任,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按照其参与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此外,杨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孙某在杨某、王某的指示下提供照片用以制作假身份证,并在被害人将款存入错误账户后又协助杨某、王某提出现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且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并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孙启明 马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