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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男子持假刀抢劫 十年之后又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4: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1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邢婷 张雄)今年37岁的陈某近日又被判了刑。陈某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起,每隔10年坐牢一次,这是他第三次被判处刑罚。17岁那年,陈某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7岁那年,陈某因犯妨害公务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次陈某因持假刀抢劫出租车司机而被判刑。

  2005年4月17日晚,陈某因手头拮据,遂产生了去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便在其入
住的旅社内顺手拿了一把小孩玩的刀藏于身上。随后陈某就在奉化岳林街道炒货市场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当出租车开到奉化岳林街道金沙路僻静处时,陈某叫司机停车,并立即从裤袋内拿出那把玩具刀,在司机面前晃了几下,威胁司机把身上的钱拿出来,从司机处劫得人民币250余元及小灵通1只。

  2006年2月28日,陈某被抓获归案。近日,宁波奉化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陈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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