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男子持假刀抢劫 十年之后又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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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4: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5月1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邢婷 张雄)今年37岁的陈某近日又被判了刑。陈某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起,每隔10年坐牢一次,这是他第三次被判处刑罚。17岁那年,陈某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7岁那年,陈某因犯妨害公务罪,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次陈某因持假刀抢劫出租车司机而被判刑。 2005年4月17日晚,陈某因手头拮据,遂产生了去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便在其入
2006年2月28日,陈某被抓获归案。近日,宁波奉化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陈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三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