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逮到偷钓者 老板折断千元鱼竿被要求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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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6:2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晚10点多钟,南京一名钓鱼爱好者蔡某乘夜偷偷在南京月牙湖公园钓鱼,结果被该处垂钓中心老板发现。该老板一时气愤,当场将蔡某一根价值千元的鱼竿折断。为此,蔡某很不服气,向老板提出赔偿。 记者赶到现场时,蔡某手拿断成两截的鱼竿与垂钓中心的老板理论,随后110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据垂钓中心的老板称,月牙湖垂钓中心是他承包管理的,据他估算,仅半
垂钓中心老板究竟有没有权利折断蔡某的鱼竿,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告诉记者,垂钓中心老板没有任何权利折断蔡某的鱼竿,这中间涉及到一个财产权的问题,鱼竿属于蔡某的私人财产,垂钓中心老板没有权利处置,就算是蔡某违反规定偷偷过来钓鱼,老板可以请民警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蔡某对鱼塘的损失作相应的赔偿,但不能去折断对方的鱼竿,这种行为侵犯了蔡某的财产权,垂钓中心老板应该照价赔偿。唐律师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比如一个小偷到人家里偷东西,房主将其逮住后,自己是没有权利去殴打小偷的,必须通过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房主动了手,就涉嫌侵犯小偷的人身权利。折人鱼竿和失主打小偷这两种行为有比较强的相似性,此类过激行为都是不应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