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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彩球,忘记放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7:52 深圳晚报

  “一等奖彩球,忘记放了”

  深圳某公司涉嫌有奖销售舞弊被福田工商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赵根云报道昨日,以销售笔记本电脑为主要业务的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因涉嫌有奖销售舞弊,被福田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正式立案调查。五一黄金周期间,该公司
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但一位精明消费者却发现,该公司根本未往抽奖箱里放一等奖彩球。

  奖箱里根本没有一等奖彩球

  5月5日下午,消费者王先生在赛格大厦4楼该公司品牌电脑专柜前,看到名为“谁的相机,快来拿走!”的有奖销售海报,海报中称,奖品设一、二、三、四、五个级别的奖项,其中一等奖是一款价值2990元的柯达牌数码相机,二等奖是一款价值590多元的泰格斯牌笔记本电脑背包。该专柜所销售的笔记本电脑每台5000元至1000元不等,王先生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付完款后,在销售人员的引领下到邻近的电子科技大厦C座15楼抽奖,王先生的运气不错,抽中了二等奖,高兴之余,王先生突然想起曾听说有某些不良商家空设一等奖蒙骗引诱消费者购物,于是他要求有奖销售主办方将抽奖箱倒空一探究竟,结果发现果然没有一等奖彩球,而对此,举办方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忘了往抽奖箱里放一等奖彩球了!”

  对于主办方工作人员的解释,王先生十分不满意,他认为既然抽奖箱里未放入一等奖彩球,那么他抽到的二等奖就应被视为一等奖,也就是说他应该得到一部价值2990元柯达牌数码相机。据福田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事后调查,主办方事后又补给了王先生一个泰格斯牌笔记本电脑背包。

  涉嫌有奖销售舞弊将被罚

  福田工商分局获取相关信息后,立即介入调查。经调查,深圳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其专柜前打出的海报中明确表示抽奖共设5个等级的奖项,但没有标明一等奖、二等奖等各奖项分别有多少个,每个奖项的奖品价值是多少,属虚假表示,有欺骗、误导消费者之嫌。该公司负责人石某在给工商部门的一份检讨书中称,由于是第一次搞有奖销售,没有公示具体奖项的数量、每个奖项奖品的价值,原计划的有奖销售活动期为4月30日至5月4日,不料5月4日下午所设的唯一的一个一等奖被顾客抽走,公司自认为有奖销售活动已结束,“五一”黄金周的最后3天只是将剩余的奖品让顾客抽走助兴,但的确没有及时告知顾客相关信息。该公司同时承认,有奖销售确实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4月30日至5月7日,该公司共销售了59台笔记本电脑,销售额为46万元。福田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科长黄锡初对记者表示,该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是涉嫌虚假表示,二是涉嫌有奖销售舞弊。

  昨天下午,福田工商已经正式对某公司立案调查,并将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3万至9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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