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私携宠物猪入境被截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7:5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施翔东通讯员冯纪文摄影报道昨日皇岗检验检疫局旅检科在一辆从香港入境的客运大巴上,截获一宠物型小猪,体重约2公斤。而携带该宠物的旅客并未按规定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未经申报和检疫的,禁止入境或者出境。同时,有关规定明确标明,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禁止携带入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