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出意外致死父母终获补偿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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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7:5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海英通讯员建国杨鹏琼彪报道“五一”前夕,四川籍员工陈某夜晚外出发生意外致死,事件发生后,其父母与陈某生前所在工厂因死亡补偿事宜产生纠纷。日前,经松岗司法所介入调解最终得以妥善解决,死者家属获厂方一次性死亡补偿金4万元。 死者陈某是松岗某制品厂普通员工,4月12日晚在外出途中遭意外致死,陈某是家中独子,其父母均已年迈,这个家庭开支主要靠陈某外出打工挣钱。陈某父母找到厂方要求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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