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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女子醉翁之意不在酒 假搭便车实为行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9: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5月11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张阿久) 姜某至今还一脸茫然,明明见人有些醉意,好心用车送她,却不料反而被窃。5月11日上午,这个不知谢恩的女子小鹿被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初的一天夜晚,在浙江象山打工的女子小鹿和人一起在丹城的一家饭店吃夜宵,期间姜某也加入。酒席散后已是夜深人静,姜某见小鹿一个孤身女子行夜路不方便,就提
出用车送她回家。当车行至一个路口时,小鹿说到了,叫姜某停车。在下车时,小鹿乘机顺手牵羊将姜某放在手刹车边的手提包窃走。当姜某反应过来下车追赶时,小鹿也逃出较远,见姜某追来,小鹿将手提包丢弃。等姜某抓住了小鹿返回寻找手提包时,手提包已不知去向,姜某说手提包内有大量现金和证件材料。手提包经估价,价值人民币1100余元。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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