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女子醉翁之意不在酒 假搭便车实为行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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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9: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5月11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张阿久) 姜某至今还一脸茫然,明明见人有些醉意,好心用车送她,却不料反而被窃。5月11日上午,这个不知谢恩的女子小鹿被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初的一天夜晚,在浙江象山打工的女子小鹿和人一起在丹城的一家饭店吃夜宵,期间姜某也加入。酒席散后已是夜深人静,姜某见小鹿一个孤身女子行夜路不方便,就提
象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