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让“大包”赔付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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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0:59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只因“二包”在招工时承诺工人一句“哪怕待工也照样给钱”,以至于“大包”额外赔付工人近万元“待工”工资。 5月1日,旅顺口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区政府信访投诉中心打来的电话,称有约30名外来务工者投诉某工地拖欠待工工资。接到电话后,劳动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与建筑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通过6小时的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由建筑公司向务工者每人支付
事后,记者了解到,正常的用工合同中并没有“待工费”一说,只是“二包”在外地招工时自己承诺工人,每天给80元的工资,待工期间也可以拿一半的工资。正因为这些优厚待遇,工人们才纷纷从老家赶到旅顺这个工地。由于工程刚刚进入打地基的阶段,只有木工干了不到20天的活,而瓦工就这样干等着。眼瞅着要过“五一”了,工人们想回家看看,便向“二包”索取待工费,由于建筑公司只支付工人的正常工资,因此,“二包”也没钱付口头协议的“待工费”。最终,在跟工人争执的过程中,“二包”被工人打跑了。眼看着人被打跑了,工人们更是回家无望,无奈只能去投诉。 记者从旅顺口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类似这种工人没签合同被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建议建筑公司,如果工程承包给了“二包”,也要尽量自行支付工人工资,不要一次性将钱支付给“二包”,否则出现了问题,损失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