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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扮电视台长救出被劫持法庭书记员(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公安局长扮电视台长救出被劫持法庭书记员(图)

嫌疑人劫持人质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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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陈翔 通讯员 李国良 林芳谋) 嫌疑人孔某悍然在法庭劫持女书记员,强行拦劫一辆吉普车及司机逃窜!边防官兵前后夹击,公安局长和女民警假扮电视台台长和记者,说服嫌疑人放下柴刀。昨天,广东省边防总队介绍了江门警方成功处置“5·9”劫持书记员案的情况。

  接报:法院书记员遭到劫持

  5月9日15时46分,广东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新会大队崖西边防派出所接报,2分钟后,官兵立即赶到现场。在法庭门口,只见一男子右手持一长约35厘米、宽约10厘米的柴刀,左手用一根铁线勒住一名女士的脖子,并大声叫喊,不让别人靠近。

  嫌疑人情绪越来越激动,并不断向公路方向移动,当行至崖西工业区路口时,嫌疑人强行拦截了路过的一辆大迪牌吉普车,把人质推进了车的副驾驶位置,紧跟上了车用柴刀威胁司机开车逃窜。

  转机:疑犯要求与电视台长见面

  边防官兵迅速出警,在被劫持车辆可能经过的地段设卡堵截。在都斛与斗山交界地段,嫌疑人面对边防官兵的夹击,仓皇地劫持人质逃入乡道旁的农田。40余名官兵迅速对其形成合围。嫌疑人将刀架在人质的脖子上,威胁官兵不准靠近。台山边防大队大队长与嫌疑人对话,嫌疑人提出要与电视台台长和记者见面,并将自己遭遇车祸及赔偿一事在电视台播出。

  专案组决定由台山市公安局局长梁文辉和一女民警分别扮演“电视台台长”和“记者”,与其对话,并答应将此事在电视台播出的要求,嫌疑人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柴刀,将人质释放。在人质离开后,警方立即上前将嫌疑人制服。至此,经3小时20分钟的艰苦努力,被劫持人质被安全解救。

  法盲:受害者变成侵害人

  犯罪嫌疑人孔某,男,22岁,湖南人。据孔某供述,两年前,孔某在新会区崖门镇发生

交通事故,左小腿被一辆
摩托车
撞成骨折,事后新会区崖门镇法庭判定肇事司机赔偿2万余元。去年,孔某做了第二次手术,将受伤小腿中的钢板取出,后经新会区法医部门鉴定为一级残疾,法庭再次判定肇事司机向孔某赔偿1万余元。

  孔某并不服,向江门市中院提出上诉,索赔11万元,因交不出诉讼费,孔某申请缓交诉讼费,法院答复可缓交一个月。1个月后,孔某申请继续缓交诉讼费,因未获批准,遂产生报复法院工作人员的念头。

  当天,孔某来到崖门镇法庭办公室内,一边质问法庭书记员黄某为什么不给他延续申请,一边掏出准备好的糯米粉向黄某脸上撒去,并用柴刀架在黄某脖子上,取出一条绳子将黄某的双手反绑,随后用准备好的铁线勒住黄某的脖子,将黄某劫持。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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