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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民工搭乘客用电梯 物业管理公司竟要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04 汉网

  

装修民工搭乘客用电梯物业管理公司竟要罚款

  图中画圈处为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罚款规定。李葳摄

  汉网消息(长江日报)(记者罗斌 实习生李洋 杨天陶)昨日,在一幢居民大厦做装修的黎师傅向本报反映,他和另外3名民工误乘了该大厦的客用电梯,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每
人交纳罚款20元。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位于汉口惠济路附近的惠园大公馆一楼看到,货梯门口贴着两张通告,其中一张的第十条规定:“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客用电梯,每人罚款20元。”

  黎师傅称,他在10楼做装修。10日中午,他和另外3名民工空着手一起下楼吃午饭。大厦电梯有2部客梯、1部货梯,他们事先被告知只能乘货梯。

  4人在电梯间等货梯时,一部客梯的门开了。为了赶时间,他们一起上了客梯。下到一楼出门时,他们被物业管理人员拦住,要求每人交纳罚款20元。并将4人的《施工出入证》收走(每张《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

  黎师傅等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是对民工的歧视,他们明确表示拒交“罚款”。

  管理该大厦的港联物业(武汉)管理公司一黄姓负责人称,此项规定是根据业主要求制定的,罚款20元的标准是公司参照武汉市装饰管理规定自行制定的。“制定以上规定是为了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大厦开发单位一负责人称,该大厦目前入住率不足70%,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就此事对民工进行罚款。(线索提供者王先生获奖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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