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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被网友诈反猛敲一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39 青年时报

   时报讯 “我,哎,事实我承认了,但我能不能解释一下经过?算了,还是不说了。”昨天,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一夜情引起的敲诈案。在多次为自己辩护的机会里,被告人周某总是这样支吾着,想说什么,最终都没说出来。

  怕被诈幽会后不告而别

  周某是江苏昆山一家市政公司的经理。通过QQ聊天,他认识了女网友“若新”。相聊甚欢,今年1月30日,周某驱车从昆山赶到杭州与“若新”幽会,两人发生关系。

  期间,周某还用手机拍下了部分过程。“当时只是觉得好玩,她也同意的。”两人协定,周某离开杭州前将手机上的照片删掉。

  可之后,周某不告而别。

  “她约我逛西湖,我说好的,让她在楼下等我,之后我有点害怕。”周某说,他怕女网友给他来招“仙人跳”(指以从事淫秽活动为由头,迷惑对方后偷骗钱财)。“这种事情报纸上见多了,我就一人开车走了。”

  见女网友害怕决定敲一笔

  周某刚走,就接到了“若新”的电话。周某描述,“若新”质问他怎么不辞而别,并让他把手机里的东西删了,觉得“若新”很害怕,周某冒出了敲一笔的想法。他以不付钱就公布录像为条件,要挟“若新”支付3万元。

  “我通过短信把卡号发给她后,就觉得有点不对,好像是在犯罪。”但周某并没有回头。

  今年2月的一天,报了案的“若新”以付钱为由来到昆山,两人在一家咖啡馆门口见面时,周某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平时不懂法啊

  周某辩护律师认为,拍下录像只是为了好玩或刺激,女方也同意的。女网友认为他想借此敲诈,从而“诱发”了周某干脆敲一笔的念头。

  庭上,辩护律师还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周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在昆山抓住过一个拎包贼,希望法官能在定罪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法庭为此专门休庭了十分钟,向当地警方核实。而公诉人也表示可酌情考虑。

  “如果没这件事,我仍然会去抓贼的。功是功,过是过,我知道我给她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希望她能原谅我。”庭上,周某态度良好。得知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勒索3万元已属数额巨大范围,可判3到10年的有期徒刑时,周某非常后悔:“平时不懂法啊。”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尚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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