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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夹死一男子》续:恶性竞争导致维保流于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1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陶海华 胡志伟 通讯员 陶红霞

  5月10日上午,一男子被带“病”运行的电梯夹死。另据了解,今年4月至今,南宁市有3人因电梯事故死亡。一些电梯公司负责人及维护人员认为,出事的电梯“很久没有进行维护和保养”,带病运行,是事故的表面原因;当地电梯企业良莠不齐、行业内部恶性竞争,是事故的深层原因。质监部门称,只有把安全意识放在首位,才能
使整个行业规范发展。

  “不少货运电梯无维保”

  5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南宁市衡阳路一家外企电梯公司时,该公司的负责人正与员工们议论“电梯夹死人”的事。

  看了报道,该公司负责人苏某说:“出事的电梯绝对是安全维保失效!”他说,经过正常维护保养的电梯,开门时不会再运行,事发的电梯开门时竟然还能运行,说明该电梯很久没有进行维保了。他坦言,根据他们所掌握的数据,目前南宁市有不少货梯没有专业的电梯公司维保,包括一些大单位,也舍不得出一年几千元的维保费,久而久之这些货梯就会出现安全隐患。

  另一电梯公司有10多年电梯维修经验的曾师傅称,据他判断,出事电梯的故障为“门锁短接”,按国家规定,这种情况下,电梯不允许再运行。

  有几年电梯维保经验的黄师傅,在南宁市五一路一家电梯公司上班。他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正在使用的电梯一个月至少要进行两次日常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内容。但不少单位的货运电梯,由于使用次数较少,很多业主都觉得花几千块钱做维保不值得,于是干脆放弃了货运电梯的维保。

  “一家公司代理五六个品牌”

  根据国务院令373号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对此,南宁市质监局安监科穆科长解释为,电梯的生产、安装及售后服务应该是一条龙服务,“国家的初衷是,保证电梯的制造质量、安装质量和维保质量,以防止不同企业间出现‘扯皮’”。

  目前南宁市的情形如何呢?北湖路一家电梯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谋更多的利润,南宁市个别电梯公司竟然同时代理多个品牌的电梯。因电梯本身科技含量较高,各品牌电梯的设计与配件往往不一致,甚至还有一些“垄断技术”。一家电梯公司同时代理多个品牌,往往造成维护人员无法“通吃”技术,只好摸着石头过河。

  “有的公司只负责销售,不具备安装、维保资质。”衡阳路一家外企电梯公司负责人说,“有的商家把电梯卖出去,叫业主请别的公司安装及维护,而有些公司的安装人员,并未经过厂家专门的技术培训,安装起来肯定不熟练,而安装后,厂家也没人跟踪检查,就可能会出问题。”

  该负责人透露,还有一些电梯公司取得了电梯维保从业证书后,一个公司就两三个人,背着一个挎包就“上岗”了,他们低价承揽到电梯的维保业务,却没有任何公司监督,使用的零配件往往以次充好,埋下更大的安全隐患;有些电梯出了大问题,自己没法修理,就买通该品牌电梯的技术人员来处理。

  “业主往往只盯着维保的价格”

  “国家虽然有政策规定电梯的生产、安装及维修应该一条龙服务,但目前南宁很多业主并没有选择最初的安装公司进行维保。”民族大道一家电梯公司的维保人员告诉记者,该现象的出现是有原因的。“因国家有政策,当地政府也曾以文件形式把‘谁安装,谁维保’的精神传达给业主。”他说,但这个文件却被一些不良的电梯公司视为发财的法宝:他们为业主安装电梯后,肆意抬高电梯的维保费用。目前南宁市的电梯维保费用一般为3000元~4000元/年,有的电梯公司竟加价到万元以上,很多业主难以承受,干脆放弃了维保,或者请其他低价位的电梯公司维保。

  “目前南宁市电梯维保市场的情形是,只要业主选择了持证的电梯公司维保就行,不管是什么品牌,无论是否授权,业主都可以自由选择。”他说,“这样一来,业主为了图便宜,往往会选择一些超低价位或者有‘回扣’关系的维保公司进行维保,而维保费用缩水,质量大幅降低,维保常常是流于形式。”

  “行业内部相互压价服务缩水”

  说起行业内部的竞争,衡阳路一家电梯公司负责人用“恶性竞争”来概括。他说:“为了抢市场,各家电梯公司开出的电梯维保费相互压价;为了盈利,就拼命降低成本,维保的质量很可能会大打折扣。”

  一电梯公司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就电梯维保费用问题,有关部门曾召集南宁市多家电梯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大家承诺电梯维保费用不低于4000元/年,为此还专门成立了电梯协会,目的就是想规范市场。但是,一些电梯公司心怀鬼胎,“最低限价”很难得到实行。

  采访中,多家电梯公司负责人认为,目前南宁电梯行业存在的问题,或许和近年该行业发展过快有关。一些不良经营者为谋取利益,通过挂靠或虚报资料获得行政许可,并通过超低价格进行恶性竞争。这种混乱的局面,需要有关部门进行积极有效的监管。

  “安全意识应高于经济利益”

  11日下午,南宁市质监局安监科穆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南宁市电梯保有量约为4000台,而在2004年,这个数字还是1000台,可见近两年,南宁市在电梯建设方面发展迅速。另外,目前南宁有38家电梯企业、约1500名持有特种作业工作证的维保人员,算起来,平均每名维保人员负责两台多电梯,整个行业比较平稳。

  穆科长说,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电梯使用单位须与电梯企业签订维保协议,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和保养,一旦发现电梯未经维保的行为,他们将坚决予以查处。他说,根据目前南宁市民经济水平等指标,一台电梯年维保费用应在6000元左右,即每月500元。“按国家政策规定,电梯企业应实行一条龙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电梯企业认为,一条龙服务会产生价格垄断。”穆科长对记者说,遵照市场经济原则,行政部门不能对企业进行过多干预,这样一来,他们只能从提高电梯安全质量上进行管理。

  对于一些电梯企业通过挂靠等方式进入市场的行为,穆科长称,这些企业一般都使用所挂靠单位的名义,行政部门很难发现,不过,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将吊销其证件。对于以虚报资料获得行政许可的电梯企业,一旦发现将立即予以撤消。

  “一定要把安全意识放到第一位,不能做什么事都想到经济利益!”穆科长说,电梯做为一种特种设备,与市民的安全息息相关。只有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杜绝电梯未经维保或者是未经有效维保就使用的现象,防范不良电梯企业趁机低价恶性竞争,进而使整个行业得到规范发展。编辑:黄皓作者:陶海华 胡志伟 陶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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